那天在朋友MSN的暱稱上看到『沒有絕對的好人』,突然覺得這是一個有趣的話題,長久以來我就不喜歡好人壞人這類二分法的將人定義,因為你很難去定義一個人到底是好人還是壞人。好的定一如果是『利他』而不『利己』的行為,那麼人多多少少會做點利他的事,或許對你而言無關緊要,但總會有人得到溫暖。『絕對的好人』最有趣的是絕對的概念,你怎麼定義絕對呢?我想用語言來說叫『放諸四海皆準』吧。那麼一個絕對的好人的定義應該是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放諸四海皆準的對每一個人都有利,我想這麼樣的一個人只存在一個地方:天堂。
我覺得每一件事都是fuzzy的,所以好與壞這種binary的概念很難用來定義世上的事,在東方世界的正義可能在阿拉伯國家是完全無可容忍的,更不用說把原始叢林的法則拿到西方世界來評斷。所以,有沒有絕對的好人:有~~~那人是上帝,對於我自己而言,做一個絕對的好人是一件不合乎邏輯的事。你會幫助一個人,或許是因為你覺得他很親切,或許在你心深處對某種行為深惡痛絕,或許那天你只是沒事可幹,或許你喜歡那個人,也或許你討厭他的敵人。這都無所謂,在被幫助的人的世界裡,相對來說你是個好人,至於絕對的世界~~~留給哲學家與宗教家去辯證吧。
星期一, 7月 30, 2007
絕對的好人
張貼者: Unknown 於 10:23 下午
Subscribe to:
張貼留言 (Atom)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